联邦调查挽回损失

联邦调查挽回损失

    某通讯器材公司欠某钢铁炉料公司货款12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除执行了价值3万余元的已淘汰禁止使用的四芯电话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进入执行中止。后经过委托我们查询后得知,被执行人在某家电城有一经营部在经营空调器,经实地查访,营业执照上为“负责人”,而非“法定代表人”,显然是被执行人的分支机构,而非独立法人组织,告知法院后恢复执行,查封了十余万元的空调器,尽管该负责声称是承包经营的,并有协议申明:“承包人对公司的债务不负责任的。”但法院告知承包人只能向发包人追偿,不影响本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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