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维权服务
【企业服务业务范围】
●起草、审查、翻译各种商业合同和法律文书,对工商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 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 代理诉讼与仲裁;
● 公司人员法律培训;
● 企业制度创新与完善;
● 公司设立、分立、转让、抵押;
● 公司清算、破产及债务强制执行;
● 企业风险防范;
● 公司股票上市。
【民商事服务范围】
● 担任公民私人法律顾问:为公民的个人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和租赁房屋、抵押、借贷、侵权、合伙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草拟、审查、签订合同和协议;代为处理纠纷。
● 交通、医疗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
● 房产交易、租赁、抵押;律师陪购房地产;
● 婚姻、继承、分家析产;
● 保险理赔;
● 肖像、名誉、荣誉侵权;
●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 代理诉讼、仲裁、和解、调解、谈判,起草、审查合同、协议、遗嘱等法律文件;
● 办理律师见证、代办公证业务;
● 签发律师函;
● 其他公民个人法律服务。
【刑事业务范围】
● 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
●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审查管辖,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出辩护意见,提起上诉;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加庭审,举证质证,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 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更多律师服务信息,请转到广东联邦律师事务所网站:www.lb148.com
联邦24小时律师咨询电话: 0755-81024888
温馨提示:路边牛皮癣广告、报纸广告请勿轻易相信,联邦公司欢迎您实地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