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滥用反垄断法

 

        10月31日,商务部官员表示,商务部认为淘宝的行为有垄断嫌疑,并正会同工信部、发改委共同协商讨论关于淘宝是否涉及垄断的事情。有人担心淘宝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嫌,但我们认为,值得担心的并不是淘宝是否具有垄断地位,是否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商务部等政府部门会不会滥用反垄断法。

 

激烈竞争下 谈不上真正的垄断

 

        淘宝商城市场份额大,但电子商务、网上零售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市场,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只是淘宝商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因而暂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而已。而在激烈竞争之下,这种优势很容易丧失,分分钟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比下去,所以谈不上真正的垄断。

  事实上,当年淘宝网刚刚提供网上零售业务平台的时候,占据最大市场份额的是易趣eBay,只是后来被淘宝网打败了,而今天的淘宝网和淘宝商城,也正面临来自京东、当当网等电子商务企业的激烈竞争。只要市场继续保持较宽松和自由的竞争环境,很难说淘宝不会被别的竞争者超越。这和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些国企的行政垄断是截然不同的,国有垄断企业就算赚再多的钱,别人就是有再大的本领,也无法参与竞争,而淘宝却始终要面对来自各方的竞争,他们只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在市场中立足。

 

市场支配地位不会随便被滥用

 

        有人不但担心淘宝商城的垄断地位,还担心淘宝滥用所谓的市场支配地位。他们说:“年费的提高若导致中小卖家无法接受甚至影响其营生,则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嫌。”这个说法不妥。第一,淘宝商城提高年费,其实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调价行为,而任何企业都应该有权调整自己产品的价格。如果你不能接受它所提出的价格,完全可以选择和别的企业进行交易。在中国提供网上零售平台的企业并不只有淘宝一家,更何况你还可以干脆建立自己单独的电子商务网站。如果说别的平台没有淘宝商城这么好,那就没办法了,平台好,就得支付更高的价格和承担更严格的责任。不能说一个街头旺铺的租金,也应该和一个胡同小卖店的租金一样。

  第二,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虽然今年第二季度淘宝网和淘宝商城占据中国网上零售市场71.3%的份额,但从B2C市场看,淘宝商城只占32.8%,京东商城位列第二,占12.4%。很显然,淘宝商城,其市场规模并没有达到反垄断法所规定的达到市场支配地位的份额。

  更何况,即使淘宝商城所占据市场份额达到了《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独家市场份额二分之一,那正如我们上面讲到的,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并不能光看它所占据的市场份额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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