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一体化 律师先行

深港一体化  律师先行

两地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合作大计

 

深圳律师协会           
           
 

  消息来自深圳律师协会) 2009年7月23下午,深港两地律师会理事会联席会议在香港律师会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李淳会长和香港律师会王桂曛会长分别率领双方代表团出席会议。

2009216,由香港律师会王桂曛会长带队,香港律师会副会长何君尧等18人组成的的香港律师会访问团到访我会。双方就深港两地律师加强合作事宜达成初步共识,希望加快推进两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建设、依法解决跨境法律纠纷,维护两地社会稳定,共同提高深港律师在珠三角及亚太地区的影响力。5月,备受关注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提出要全面推进深港紧密合作。深港律师会积极响应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改革精神,共商发展大计,筹备召开两地律师会联席会议。

会上,市律协李淳会长和香港律师会王桂曛会长分别对两地律师业的最新情况作了介绍。在热烈坦诚务实的气氛中,双方就成立深港两地律师会联席会议工作委员会、争取跨地域基础工程建设法律服务机会、培训深港两地律师新型法律服务技能、深港律师会联席会议制度化并由双方轮值召开、定期举办深港法律服务推介交流会、建立青年律师培训合作机制、两地律师会会员共享培训资料及深圳律师赴香港律师事务所参与短期培训等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磋商,达成广泛认识,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合作成果。

经讨论决定,深圳律协会将聘任香港资深律师担任协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顾问,年内深圳律师将首次赴港参加香港律师会“法律周”活动,并将共同举办2009年“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同时,香港律师也将参加深圳律师协会举办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进一步加强合作和交流。

深港两地律师会联席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深港两地律师在谋求共同发展的远见和胆识,为两地律师业的发展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同时也是一国两制下两地律师合作模式的大胆尝试,必将提升深港两地法律服务的水平,对深圳的国际化城市建设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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