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三步曲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正如一位由于员工泄密而损失惨重的企业家所说:“商业秘密的保护就象安全生产一样,平时似乎难以看到它的价值所在,但是如果你不能做到常抓不懈,却很容易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加入WTO后,国内有关商业秘密的诉讼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因此,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的当务之急。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商业秘密是这样定义的:“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这条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并非任何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都可以成为商业秘密,只有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重要信息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在很多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企业(商业秘密权人)因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或者保密措施不完善,其“商业秘密”不被法官认可,从而不能获得法律的救济。
虽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必要的,但是并不意味着保密制度越完整、越复杂越好。保密程度越高,付出的成本也越高。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信息价值的确定以及能够支付的保密成本都不同。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从而使企业获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比。
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大体都要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签订《保密协议》及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处于这一阶段的企业,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对商业秘密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但是企业的管理尚不规范,处于上升发展、调整的时期。在这一阶段,企业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增加《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等手段,对商业秘密形成初步的保护。同时,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法律培训,来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二阶段 建立基本的保密制度
商业秘密泄漏的主要途径是内部人员窃密、泄密。因此,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是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的最重要的环节。因此,企业在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时,就应当建立初步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这个阶段的实施目标包括:
1、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保密制度
在员工招聘、就职、岗位调动、离职等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及措施。其典型制度包括以下各项:
一、人事管理保密制度
二、制度支持程序文件
1、聘用
1.1 保密协议
1.2 应聘人员商业秘密调查表
1.3 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保证书
2、就职
2.1 岗位说明书
2.2 岗位责任书
2.3 岗位保密协议
2.4 离职保密承诺书
2.5 竞业禁止承诺书
2.6 岗位宣誓书
3、岗位调动
3.1 述职报告
3.2 资料移交清单
4、离职
4.1 离职员工调查表
4.2 离职员工资料清退单
4.3 离职保密协议
2、建立基本的商业秘密监督、使用制度。其典型制度包括以下各项:
一、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二、制度支持程序文件
1 商业秘密确认登记表
2 商业秘密使用申请表
3 商业秘密使用登记表
4 商业秘密密级变更申请表
5 商业秘密解密申请表
6 商业秘密保护建议书
7 保密信息申报表
8 商业秘密文件对外发送的保密声明
9 对他人商业秘密文件的保密声明
第三阶段 建立完善的企业保密制度
企业在进入稳定成长期后,内部管理、运营逐步规范。大量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开始产生,尤其是一些核心的技术、经营信息,要求企业给予特别的保护。而且,这一阶段的企业,很可能已经成为竞争对手“重点关照”的对象。为了商业目的,他们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刺探企业的信息、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全面而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确保自身商业秘密的安全。这一阶段的保密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专门的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机构
企业的信息庞杂,必须对其进行分类整理,才能使企业有选择的对重要信息进行保护。因此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
2、在第二阶段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其典型完整的制度包括以下各项:
第一章 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
1 商业秘密管理规章
2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 ……………
第二章 人事制度管理支持程序文件(见第二阶段)
第三章 商业秘密管理支持程序文件(见第二阶段)
第四章 项目保密制度
1 项目开发保密制度
2 保护项目商业秘密保证书
………………
第五章 合同中的保密(商业秘密部分)
1 加工定做合同
2 买卖合同
3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
4 合作开发合同
… …………………
第六章 单项保密制度
1 生产管理保密制度
2 计算机管理保密制度
3 对外交流保密制度
… ………………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建设,企业将形成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于处于不同阶段、对商业秘密保护有不同需切的企业,可以参照上述阶段,完成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经典案例
特许纠纷:被特许人的责任特许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市民王女士将新购置的一件价值3000元的羊绒大衣,送至某洗衣设备公司的特许加盟店干洗,取衣时得知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大衣已被洗坏。王女士遂要求按原价赔偿其大衣,可店方却表示最多赔偿500元。王女士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该加盟店的特许人某洗衣设备公司与该加盟店一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宁对此作出解答———本案是一起涉及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损害赔偿纠纷。洗衣设备公司与加盟店之间是一种特许经营法律关系,洗衣设备公司是特许人,加盟店是被特许人,鉴于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结合本案案情,该洗衣设备公司作为特许人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被特许人通过与特许人签定合约的形式,建立契约式的合作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投资、代理、雇佣的关系,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实质上是一种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产生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特许人与受许人仅在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范围内互相承担责任,而不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加盟店与特许方某洗衣设备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因为加盟店自己的经营行为造成客户损失的,客户有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向加盟店提出索赔要求,加盟店应当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无权要求特许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因为特许人提供给加盟店的技术、技巧、设备存在瑕疵而造成客户损失的,加盟店可以根据特许人的过错程度向特许方要求追偿。
律师信箱
某公司:我公司因管理疏忽,未及时与合同到期的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应如何处理?
张笑康律师: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満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选编
保 密 协 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一、合同目的
(1)鉴于企业给予职工就业机会,和职工在职期间将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本着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保密事项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协议:
二、对第三人合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其进入甲方公司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及任何第三人,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公司内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工作单位及任何第三人无关;乙方完成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任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工作单位及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权。
三、商业秘密确认条款
乙方确认保守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对外的保密信息,是关系甲方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企业的所有保密信息,乙方尽到忠实义务, 自愿承担保密义务。
四、保密范围
本协议中商业秘密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进步、竞争地位、经济利益、稳定与安全的下列信息:
1.经营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营销策划资料、记录及各种经营合同、协议;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谈判方案、内容;客户名单及档案;产品成本、定价方法;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务工作成果。
2.生产、技术类: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程图纸、生产流程等的档案文件。
3.财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各种销售报表台帐;工资、奖金、福利分配制度;银行帐号及存款;年度预算、决算。
4.人事行政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员工《劳动合同》及其附件;各种管理制度及其内容;公司内部重大人事调整;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及裁员计划。
5.管理类:包括甲方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配合表单。
6. 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清算、破产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
7. 甲方商业秘密管理部门确认的保密信息。
五、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严格保守前款所述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甲方交付工作,和得到甲方指示并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甲方其他员工或甲方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4.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甲方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5.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甲方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6.对工作中的其他泄密事件或有关职务发明、保密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保7措施。
7.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从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8.遇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时,乙方亦应尽到忠实义务,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保密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保密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但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保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
(依据各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具体奖励和报酬方法)
七、交还保密资料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公司,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如设计图、数据、实验记录、工作纪录等。个人工作记录中含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亦应清退或销毁。清退或销毁应该列出清单,最后由甲方有关负责任人与乙方签字确认。
八、合同期限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在甲方开始工作之日起,到该保密信息公开之日止。如该保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是乙方的过错,乙方在ⅹ年之内仍然不能使用该信息。
九、保密补偿费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内部制度决定具体保密费及支付方式)
十、合同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依据各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具体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及赔偿金数额;一般分为两类)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处理双方争议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同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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