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深入化,社会多元化趋势有所加强,人与人的关系、企业与企业关系较之原来计划经济时代更为复杂,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一部分人由于企业竞争、解决人际纠纷的现实需要,对专业调查与安全的服务要求越来越强,而这样一种更具商业契约性与个性化的安全与调查服务恰恰是传统公共执法机关所难以满足的!于是,一种新的行业应运而生,这就是国人原先只在国外影视上看到的“侦探公司”(调查公司)。而因为这种公司业务的特殊性,运营和开展受到比较大的限制(比如公安部禁令)。到目前为止还只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是我们应该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因为判断一个行业有无存在必要和产业前景是否广阔,关键看其是否存在社会需求。 在国外发达国家和法制国家的侦探业已有历史,是一个既正常又平常的职业。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调查业却让人们感到或说不出的处于灰色状态…… 政策环境不统一,对于注册登记“侦探”业性质的申请,有的地方坚决取缔不予登记,有的地方准予登记,有的地方含糊或变通登记。因而导致了名称不规范,注册登记名称和核准经营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有的则因得不到注册而挂靠在律师事务所下面寄人篱下。 有些经营和执业者心态并不踏实,抱着能干一天算一天的心理做“侦探”。严重影响着调查行业的健康发展。因不能得到合法的名正言顺的登记保护,在招聘用人、人员培训、经营管理、规划发展等方面受到诸多影响。一些很有才华的调查人才得不到施展,类似于散兵游勇。 现有的调查组织机构,所开展的业务从招揽上看大体相同,基本上不外乎是:婚外情调查、资信调查、商务调查、假冒伪劣调查、知识产权调查、市场调查、债权债务调查、证据调查、转移资产调查、失踪人口调查、保险业务调查……等等。而实际操作面和业务能力却大打折扣,越是泛而滥的业务承诺招揽,恰恰说明这是平庸之辈所为。而其中“捉二奶”、查“婚外恋”似乎是中国“侦探”们的必然业务,可能是这类案子最容易操作的原因,大部分“侦探”都把它作为首选业务开展,封杀中国“私人侦探”业的呼声和中国“私人侦探”业的灰色现状,大概与“捉二奶”查“婚外恋”有关。如果“侦探”们都象小说里的,以抓通缉犯、查逃债人、揪诈骗犯为主业,或许社会影响和呼声将是一片赞誉。 现阶段“私人侦探”业的人员成份和素质也参差不齐良莠不一,从业人员的成份、素质、背景、执业动机等,较为复杂。其中不少是那些心术不正、匪气十足的“黑道”中人,也打着“私人侦探”的幌子招揽顾客,利用“侦探”调查业务的特殊性和在人们心中的神秘性进行诈骗和敲诈勒索! 当然,本行业中也存在许多精英型的“侦探”,他们有着良好的人格及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他们是双重性格的复合型人才。有着认真负责契而不舍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毅力,有着丰富的多学科结合而实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不会泛而滥的承揽业务,可能就在某个领域有突出的表现或作出惊人的成就。他们本着为救助客户而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于客观事实真相而努力的工作。这些人应当是中国“私人侦探”业发展的基础和脊梁。 联邦调查公司,处在我们深圳这样一个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窗口,而且作为这个行业的先驱和领导者,对整个行业目前的处境和发展壮大,更是应该责无旁贷的。下面,笔者想借此对联邦在今后的运营和发展上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要保持稳定和发展壮大,公司必须采取主动,在有关部门还没有出面制定相关的法律进行整治规范行业秩序之前,与其让外来压力迫使我们改变,还不如先从规范自身做起,制定合理合法的公司运营制度和员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对于不同的调查项目,必须制定明确的不同的收费标准,让客户一目了然。在取证的过程中,要掌握好尺度,形成一个良好的伦理规则,提高服务质量,消除社会对这个行业的负面印象;注意协调如何与政府的司法机关和其他的政府机关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互信和互助、互爱,成为一种阳光下的职业,而不是通过私下、秘密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处理好与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做到在法律的有利支撑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用法律武装自己,掌握好法律的尺度,利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同时作为调查行业的先驱和领头羊,我们首先要起到表率和带领作用,坚决与本行业里的一些黑暗现象作斗争,维护行业的信誉度和社会形象,不仅要把自己的企业做好,更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联合行业里的有识之士一起将这个行业整理好.坚持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守法、维权、保密、诚信”的服务宗旨,打造服务品牌,以辛勤的劳动和非凡的智慧,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
二,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和调查人员的素质,增强竞争力。 调查行业是一个知识和能力结构性的行业,专业性、技术技巧和技能性都比较强,不是凭热情或向往所谓的“神秘”就能从事的,它与其他服务行业相比,更具有挑战性和竞争性,所以作为调查从业人员,必须要有适应自己所从事工作的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证据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专业技能及知识。当然,考虑到本行业的特殊性,我们在招聘相关人员的时候,也应对其背景有比较透彻的认识,应坚决控制和杜绝有违法犯罪前科和劣迹的人员加入本公司。最好能有一个对员工硬性规定:包括学历,相关必备知识和技能,背景等等。即使已经加入本公司的,作为管理者,在平时的生活或工作中也要多观察,多指导,防止某些员工因某些思想认识的偏轨而作出有损公司利益或信誉的行为;同事间也应互相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约束制度。公司必须为调查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同时要培养我们管理人员和调查人员的战略思维。从战略的高度和深度去认识社会形势,认识本行业,从整体上分析把握本行业的现状,用战略性的眼光来观察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的核心能力,更好地为企业、为当事人、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服务。赢得社会各界和同行的认可及好感。当然了,要使调查人员形成统观全局的战略思维,不是靠说说而已,是要经过系统的训练和学习的,此处由于篇幅有限,不作赘述。但笔者认为,战略思维说到底就是两问题——思维的高度、深度与广度及思维的程序、方式。
三,营造融洽工作氛围,加大公司“硬件”及基础设施投入。 员工之间和睦相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人与单位之间相互依存、单位与外部环境融洽联通,形成一个政令畅通、人和气顺、运转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既有个人自由发展空间、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发挥自己的创造力的平台,又有全员之间的相互配合、团结友爱、互守诚信、相互促进的团队精神。人和出凝聚力、出战斗力、人和出感情、出健康、出效率。只有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公司的事业才有希望成功!
在 “硬件”设施和基础建设投入上,必须继续加强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专业技术设备和车辆,机构设置等等的优化。 四,加强和完善“软件”建设,制定一系列科学实用的规章制度和运营制度,在激励指导员工的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使得公司管理者和调查人员能更好地达到工作的目的。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注重培养调查人员的观察能力,综合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不断进行思维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强大、实用、完善的服务,才能取得更大进步。 五,重视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安全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才具有侦破、调查的权力,所以作为调查公司,有几个禁区是不能碰的,根据前辈的研究,归纳起来有以下八条:非法获得或持有国家秘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妨碍作证;非法拘禁;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切记勿与法律斗法。另外,在发展的过程中还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或假冒本公司合法身份,招摇撞骗,非法牟利,损害受托人利益,也损害公司的信誉。同时,也要警惕公司某些离职员工,利用原来自己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在外坑蒙拐骗承接调查业务,损害或玷污公司的信誉等。其次,就是调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取证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宁可错过机会也不要被对方发觉。因为一旦被调查对象识破,不但会失去良机还会给委托人或自己带来极大麻烦,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2004年,北京一家社会调查机构的调查员黄立荣被调查对象识破并殴打致死,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总之,一切业务都要在合理、合法、安全的前提下去实施。 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人靠衣裳马靠鞍”,在日趋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实力固然是关键, 企业形象宣传也是不可或缺的。 1、创意性的广告传播 在市场运作过程中,进一步确定、锁定目标客户群体,明确客户的诉求,然后迅速整合杂志、网络、报纸等媒介,通过创意性广告设计与广告传播以达成和实现公司形象和品牌的有效提升与推广。同时,由于本行业的特殊性和其他同行的竞争,宣传必须作出特色,所以就必须在广告创意性设计上下好功夫,在媒体的应用上做好适宜选择。 2、创新服务、延伸服务 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激烈化,单一的或者低端的调查服务市场已经有萎缩现象,而且获利空间已相对较小。所以,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公司发展的要求,必须创新思路,优化服务,将服务向中高端延伸。笔者将在下面提及,此处就不赘述了。 3、倾心公益活动的推广 倾心公益活动,企业不仅可以借助报纸、电视新闻媒体实现公司品牌的免费推广,而且成功的公益活动更大程度上是对公司知信度、美誉度的升华与塑造。比如参与政府一些公益调查、法律援助、普法活动等等。 七,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分为两大方面。第一大方面,是行业之间的联系。首先要加强并保持跟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调查公司的紧密联系,即使是帮忙性质的案件也应接手,以此来培养公司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声誉,另外,律师事务所也是获得案源的重要途径。其次,积极与国内同行业者和协作者进行有效实用的相互沟通与合作,提倡并树立行业整体观念,加强自律和相互沟通,杜绝“闭关自守”和“自以为是”,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比如联邦公司开展的“行业网站合作”、“调查企业管理培训”、“设备交流”、“加盟联邦”等。再次,要实行“门户开放政策”,跟国际上的其他调查公司及调查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这样有利于开拓新市场,获得良好的国际声誉,为公司融入到国际调查行业打开良好的局面。第二大方面,是要加强与政府某些机构和媒体的联系。首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比如公检法、工商、税务、国土房产、保险公司,银行等等的联系,不但是顺利开展调查活动的需要,也是提高本身形象品牌,树立正面形象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公司获得更多更新的政策法规及案源。其次,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争取获得媒体的正面报道。 努力做好媒体公关项目,与媒体保持经常性的感情联络,信息沟通,将有利于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增进了解,减少误解。当然,由于本行业目前的特殊性,必须掌握好一个尺度,过多的媒体介入,对公司和行业的逐步成熟、发展自我不利,我们需要有相对独立的讨论空间,毕竟我们是来探讨业务而不是被质疑的。还要小心“枪打出头鸟”。 八,适应市场需求,将重点对准中高端,避免恶性竞争。 说到调查公司,许多人都会联想到“婚外情”、“二奶杀手”等,其实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婚姻调查目前没有什么萎缩现象,但因本行业的不断壮大,竞争日益激烈,笔者认为,接下来公司发展的趋势,必须在保持原有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将重点转向“钱景”更为广阔的商务领域。 经济高速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种种问题,仅凭工商部门、技术监察部门微薄之力很难有效遏止、监控,在这种形势下,就更加需要我们调查公司这些受过专业训练,且拥有专业设备和能力的专业人员的帮助。首先就目前国内的打假及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市场状况而言,笔者在网上看到某知名市场研究公司一位相关人士的估计,2002年度,中国大陆此项业务(仅就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费用一项)的市场总值(包括外资调查公司的营业额在内)约合人民币20亿元。 其中外资调查机构与本土调查公司及相关法律机构各自所占的比例大致为对半开,外资在华企业、跨国集团的此类业务多半交给外资及少数本土调查机构操作,港澳台和中国国内的知名企业大多将此项工作委托给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本土调查机构;至于一般内地公司及一些中小企业则更多就近委托当地的调查机构为之进行调查与打击方面的服务。虽然时隔几年,但目前这种造假及侵权行为并没有减弱的趋势,所以,市场还是非常巨大的。其次,商业反欺诈调查:商业反欺诈调查在我国是一个新进崛起的业务门类。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这个市场的发展势头更是惊人,由于保险业市场的放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日益增加,可以预期在这方面发生纠纷与欺诈案件也将增多,因此对于那些熟悉保险业务、国际国内贸易流程、具有国际国内两方面专业调查能力与渠道的专业公司,市场空间将非常广泛。再次,竞争性情报与企业资信调查:俗话说,“商场就是战场”,又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因此在企业竞争中如何快速准确地把握对手的情况一直都是每位企业的经营与决策者梦寐以求的,调查机构由于其秘密迅捷的情报网络,专业而强大的调查能力使其自然成为各企业老板收集各类商业情报、竞争对手状况时所重点借助的对象之一。还有就是企业安全咨询与雇员行为调查:企业安全咨询与雇员行为调查在国外是一个发展非常迅速的领域,就象著名的平克顿公司虽然以其高效专业的侦探业务而闻名于世,但实际上在安全咨询服务、安全产品销售上的收入反而要大于其直接从侦探服务中获得的收益。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也逐步开始委托专业调查机构为自身提供旨在发现公司内部收受回扣、出卖公司商业秘密、员工雇佣前身份与经历调查方面的服务。据某位业内人士声称:早在2001年国内此项业务的市场营业额已首次突破人民币一亿元的大关,并以年15%的速度递增。再一方面是以反洗钱为核心的金融领域调查:反洗钱为核心的金融领域调查在国外是一个非常让人看好的侦探业务领域。我国民间调查机构中目前限于人员素质、装备手段以及体制本身的障碍,能够提供金融领域较为专业调查的公司很少,但是这个领域本身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鉴于我国目前与官僚贪污腐败有关的洗钱活动及金融证券类违法犯罪活动正呈飞速发展的趋势,人民银行总行与公安部已联合成立了反洗钱犯罪的专门机构,并委托国际老牌的克罗尔侦探社协助处理在海外的反洗钱工作,并在人员培训、专业方法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但是由于这类洗钱犯罪调查本身的敏感性——必然接触到大量官场内幕与国家经济、金融情报,从长期的角度看,由外国侦探机构介入此类调查对国家政治经济安全都有诸多不利之处。因此,中国本土的民间侦探(调查)机构如果能迅速成长起来,在承接这类业务上优势应该是更明显的。 当然,以上叙述的只是商务调查的一部分而已,但这些足以成为我们调查公司应该捉住并深化,作为重点的业务。
只有坚持调查市场的产业化,委托主体的上层化;才能体现调查行业的规范化,调查运作的专业化;也才能满足调查项目的高收费,和调查服务的高回报。跨过调查服务低端化、平民化的死水,才能远离由此产生的调查行业对外压低收费、对内恶意竞争的泥潭。高端高价位的竞争才是行业发展进化的高尚化竞争,低端低价位的竞争最多只是单体生存淘汰的低能式竞争。
九,根据目前本行业的状况和政府的态度,笔者认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看来应该是将调查公司向调查与律师服务结合的方向发展, 找到调查与律师业务的契合点,这样才能更有利于调查活动的进行及公司的发展。争取让更多的律师参与到调查事业当中来。法律赋予了律师调查权,律师通过合法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当然可以作为法庭证据。而他们从事调查业,有整体的取证思路和策略做指导,取得的证据也是最合理合法也是最经济的;如果能将调查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结合在一起,有专门从事调查的律师,也有专门出庭诉讼的律师,有了这样的工作和职责的分工,对调查和诉讼事业的发展也有结构优化的作用。 总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个人的竞争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调查公司需要重新审视产业发展与自己的资源优势,进行价值定位,创新业务模式,以再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相信公司只要能“创新”、“进步”、“发展”,在中国肥沃的土壤上也会日益成熟和辉煌的。 |